分居四年的女方和男方,还能和好吗?
时间:2025-02-22|栏目:郎溪刑事律师|
1、感情不和而分居需满足的条件: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双方已经事实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分居的期间须满2年;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意愿,可以是双方的,也可以是单方面的。2、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是否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的话是可以协议或是起诉离婚的具体的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4/09 手机债务不还钱怎么办
- 04/09 土地所有权是国有的如何确定?
- 04/09 前车掉落异物砸到后车怎么处理
- 04/09 姐姐有低保是什么意思
- 04/09 菜市场卖菜骂人如何投诉
- 04/09 变质食品合适赔偿金额怎么算
- 04/09 我被省呗会员扣费199元,能退款吗?
- 04/08 安装空调工人摔死业主负责吗
- 04/08 我想更改名字,该如何进行?
- 04/08 遇到工资纠纷可以找你咨询吗?
- 04/08 未成年用负刑事责任吗
- 04/08 哪里有专业的网贷咨询?
- 04/08 某某要求我支付380元购买新表,怎么办?
- 04/08 18岁被父亲打的感受
- 04/08 轻微工伤一般赔偿多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04/08 高炮借款如何处理才能保护隐私?
- 04/08 贷款抵押的房子能抵债吗
- 04/08 房屋买卖不过户卖方有何风险
- 04/08 AB驾照可以廷长至63岁吗?
- 04/08 由于出借导致银行卡被封,何时能重新启用?